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根据商标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并对其予以保护的立法准则。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使用权和商标禁止权两个方面。

( 1 )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局核准的商品上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 2 )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可以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权利。


三门峡商标事务所,三门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高新企业认定  联系信箱:sanmenxia2593888@163.com  ICP备案号豫ICP备09036171号-1
 
CopyRight 2008-2010   电话:0398-2829444    15939822577   服务QQ:1124866368  邮编:472000 地址:三门峡市和平路嘉亿广场3号楼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