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的认定
(一)、著名商标的含义--- 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悉的注册商标。在我国由官方认证授权的企业荣誉为:代表产品质量的为“河南省名牌产品”与“中国名牌产品”;代表企业综合实力及品牌影响力的为“河南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而与其它奖项荣誉不同的是“河南省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它不仅代表了企业良好声誉更是赋予了企业一定的权利。在“河南省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后,国家将在司法、行政领域对评审商标给予特殊的司法保护;另外,各级政府也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措施。
(二)、著名商标由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商标协会、质量监督局等相关机构认定。对符合著名商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公告,颁发《河南省著名商标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二、著名商标的保护与作用
(一)、著名商标所有权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标志,可以冠以“河南名牌”。
(二)、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
(三)、著名商标所有权人应当保证其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其商品不得利用著名商标信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著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知名商品。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五)、在非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作为商品名称、装潢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会暗示该商品与著名商标持有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使著名商标所有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六)、著名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他人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或字号使用,足以使消费者误认(现在就有几家以“沙澧特”为企业的字号的企业),并对著名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的除外)。
(七)、“河南省著名商标”是省内品牌领域的最高荣誉,会使企业形象得以进一步提升,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大大增值。企业在上市或融资中也可以通过“商标无形资产评估”获得更多的资金。
(八)、“河南省著名商标”的认证程序复杂而严谨,要求企业的各项综合实力达到一定的程度。通过“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标志该企业产业规模、品牌实力、质量优势、经济效益、综合竞争力和消费者满意度上已经达到了业内的较高水平,成为省内一流企业和顶尖品牌。
(九)、著名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冠“河南省”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综合以上情况,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构筑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必然形成企业文化的载体。品牌反映着企业的实力、代表着产品质量,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浓缩。企业选定商标,培育商标,实施商标战略,形成了以商标为中心的独特的企业文化,从而使企业在发展中彰显出它的强大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