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温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卡斯特”商标持有人成功的赢得了针对法国CASTEL(卡斯代尔)公司商标侵权的权益保护禁令,查封被告法国CASTEL公司的第3262418号CASTEL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封价值以人民币4000万元为限)。

        据悉,“CASTEL”商标由法国CASTEL公司在2007年11月21日公告注册,但由于在中国涉嫌严重侵犯“卡斯特”商标专用权,CASTEL及其代理商被“卡斯特”商标持有人起诉,最终涉及赔偿金额高达2亿元。

        据了解,遭遇大量侵权仿冒行为的“卡斯特”是进口红酒著名品牌,一直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占有率,是国内销量和知名度最高的进口葡萄酒品牌之一,因此在市场上遇到了大量侵权和仿冒行为。

        5月25日,卡斯特公司透露,在发现法国CASTEL产品非法使用卡斯特注册商标后已发送了停止侵权告知函,但CASTEL并未终止侵权行为。

        昨晚(29日),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对该案评论称,法国CASTEL公司侵权事实清晰、侵权的恶意性明显。若法院最后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金额,而被告拒绝不支付赔偿金,法院有可能把此商标所有权判给赔偿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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