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14 0:00:00 浏览量:3016 【字体:
大 中 小】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的资料:
1、发明创造的名称;
2、所属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对现有技术的状况(包括原理、结构、用途等)进行评述,主要指出同类技术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或不足之处;
4、发明创造的任务或目的: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出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创造的内容:描述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构思,指出其具体的结构组成、连接关系、功能作用等;
5、发明创造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6、实施例:描述实现发明创造的具体方式;
7、附图:结合本技术方案的结构示意图、电路原理图、框图等,图中一般不要出现文字,各部件或构件用数字编号。
此外,还需要提供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供的资料:
产品的实物或产品设计的图片、照片。图片或照片应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和立体图(使用状态参考图),而且要符合下列要求: 如是照片视图必须有足够的反差,如是绘制视图必须用绘图工具按比例绘制; 图的尺寸应不小于3X 3厘米,不大于19X 27厘米; 各图片或照片的比例必须一致; 图片或照片不得有商标和文字(要加删除线);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要提供彩色照.
此外,还需要提供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