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建英女士:
您在我公司注册办理的第44类商标“豫西大光明眼镜”现已注册成功,望接到通知后,来我公司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河南亚太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备注:证书已领走